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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涅槃文集——从站立到下跪——香港的拆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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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谈国是涅槃2026-11-02 17:37:17

从站立到下跪——香港的拆迁之路


    自从香港被租借到英国以来,香港的建设之路就遵循着一个原则:奉行积极不干预的政府政策(positive non-interventionpolicy),并以市场的力量作为前提及严格遵守私有产权的制度。在此制度下,尊重、保护私有财产成为政府的首要职责。
    由于社会制度的截然不同,资本主义的香港政府用地是以政府土地租契批约方式配置土地。这和大陆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并以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配置土地的办法在法律关系上有着根本性的区别。虽然有区别,但双方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对私人所有的房产和土地进行征收。但由于社会体制的根本性区别,在土地征收方面,也造成了香港和大陆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
    与其它经济发展迅速的城市一样,香港由于经济的起飞和市区有效土地供应短缺,以及市区内旧形楼宇管理问题而导致很多大厦日久失修,市区重建成为其中一个最常使用来解决这问题的方法。香港现时所沿用的土地收回法律以普通法为依据。香港地政总署为处理有关收地事宜主要政府部门,但香港特区政府亦会通过其下属机构如市区重建局、香港房屋协会等组织以私人协商方式进行市区重建的工作,市区重建局等机构可于协商失败时,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要求使香港特区政府引用“ 土地收回条例” 把剩余的私人业权收回。总的而言,在香港城市房屋拆迁主要是以香港市区重建局为核心组织。
    根据《土地收回条例》,香港地政总署署长会按实际情况,发出收地公告(Notice of Resumption)。随着收地通告的发出,香港政府必须在《宪报》上刊登中英文版公告有关收回该土地的详情让公众知悉,通告亦会张贴于受影响的土地上,期限一般为 1 个月。任何人可以依公告所描述的土地或其任何部分,有权提出权利申索或声明有任何权益、权利或地役权,但申索必须在收回(转归)日期或在署长对个案容许的期间内向署长呈交。地政署长可运用绝对酬情决定权接受或驳回呈交的申索,如署长驳回申索,则申索人可向土地审裁署申请对其申索作出裁定。申索人必须在转归日期起 1 年内或诉讼法庭就任何个案而容许的期间内提出。收地公告期限届满,被收回土地将依法转归政府,任何人在该土地或其上的每项权益、权利或地役权即告终止。
    收回土地补偿包括下列数项:
    1、收回土地房屋补偿。其补偿按有关土地权益根据收回土地当日的公开市场价值计算。
    2、地役权及临时占用权补偿。因终止地役权的补偿按收回土地时的地役权价值补偿,临时占用权补偿按占用期间的公开市值租金计算。
    3、商业损失补偿。因收地而导致商号结束营业或须从收回物业迁往别处经营带来暂时或永久的营业损失的补偿;被迫变卖固定设备、装置、机器及存货的损失之补偿;迁往别处所涉及的开支以及发放给受影响雇员的遣散费的补偿;应付或减低封路影响而须支付的开支之补偿等。
    4、特惠津贴。特惠津贴发放给拥有法律权利获补偿的业主或租户,即合法住宅用户,其中租户可获待“ 搬迁津贴” 补偿。
    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看一下香港的拆迁过程。
    紫田村是香港新界屯门区北部的一处非原居民及原居民混居村落,邻近兆康苑。政府当局拆卸该村非原居民范围,兴建欣田邨,提供 5,000 个单位,预计 2017 年落成,而工地范围不含原居民固有土地,因此只引起大部分非原居民不满,拒绝搬出,而原居民并没有为此发声。
    紫田村于 2010 年共有 106 个住户,当时仍约有 30 户拒绝听从当局的要求于指定限期前迁出。
    9 月 9 日,是港府规定的紫田村拆迁大限。当天早晨 7 时,有村民把家中的破家私、杂物搬至村口,堵住政府的拆迁队。有的村民用大铁链锁住自家大门,用树枝堵住门口。与此同时,十几位警察也架起了铁马,维持秩序。

    就在各大媒体架着照相机、摄影机,准备拍摄冲突画面时,村民黄伟兴一路小跑,出现在村口。他手里紧攥着刚申请来的法院“ 临时禁制令” ,这意味着在当天下午 1 点前,港府无权进村进行清拆。此时,区议员也举着大喇叭,边带着村民喊口号,边告诫政府:禁制令已来,如清拆队强行进紫田村,村民将按照法律办事。随后,立法会议员刘皇发也赶到了。现场,他紧急和港府相关部门——房屋与运输发展局协商。经过 1 个多小时的斡旋,港府终于决定推迟两周拆迁紫田村。
    在这里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原来区议员居然能告诫政府!原来区议员不用和香港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政治正确!
    早在 2007 年 12 月,政府在紫田村村口张贴了通告:紫田村要拆迁,村民们要在 2010 年 3 月迁离村子。此时,村民也陆续收到了地政署发来的寮屋清拆通告和收地通知。第一个来找陈树英求助的村民是陈子仁,他以收地苛刻向行政会议提出反对,由陈树英议员办事处转交。随即,陈树英发起成立了“ 54 区(紫田村)清拆及收地问题关注组” (以下简称关注组)。为保障村民的权益,她建议村民们组织起来,成立清拆收地问题关注组,以集体力量争取合理的收地和清拆条款。
    2008 年 4 月,距离政府规定的搬迁日期还有 2 年,陈树英第一次安排村民们到立法会请愿,要求检讨、修订相关法律《收回和清理土地的特惠津贴》。但是,此次请愿无疾而终。此后,立法会议员和政府官员开会,处理紫田村拆迁投诉案。2008 年 10 月,行政会议通过在紫田村这块土地上修建公屋的决议,不接受村民的反抗诉求。
    2009 年 3 月,行政会议正式通知政府收地。
    2010 年 4 月,陈树英再次组织村民向立法会请愿。这次,立法会的回复是:“ 立法会秘书处安排立法会当值议员和关注组举行会议。请关注组尽早将有关资料送达立法会秘书处,以便议员有足够时间参阅有关资料。”
    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香港任何人都有权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制约包括港府在内的任何机构的潜在侵害性行为。所以,如果预估到某举动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伤害,要阻止他人采取此行为,都可以申请禁制令。
    9 月 9 日早上 7 时,何君尧和关注组成员黄伟兴赶到了区域法庭。何律师介绍,香港专门设有当值法官,24 小时处理紧急案件,只要拨打电话预约即可。这时,区域法庭当值的法官立刻发出办理“ 临时禁制令” 的指令,高等法院随即下发了临时禁制令,要求港府在当天中午 1 时前不能进入紫田村清拆;并规定中午 12 时,紫田村村民和港府双方律师代表回到法庭进行聆讯。但是因为当天上午议员的有效沟通,港府公开表示推迟拆迁直到 9 月 27 日。
    成立关注组三年来,在议员的帮助下,成员们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比如在社交网站 facebook 上成立了“ 还我紫田村” 小组,利用网络发布最新消息。现在,该关注组已有 200 多关注者。有的村民还把自己的祖辈和紫田村的温情故事贴在 facebook 上,还有村民专门负责转载各大媒体关于紫田村的报道。
    一位村民在 facebook 上写道:“ 再过两星期,紫田村就可能被夷为平地。从出生到现在,有很多关于村子的记忆。比如,五六十个人一起吃晚饭,晚上月圆时,举着灯笼满村子跑,夏天时,爬树摘黄皮。天气好时在村子里野炊,下雨时摆风水阵,水浸时放船仔。而这一切都将变成水滴,永远长埋于紫田村和我们的心中。”
    9 月 8 日,就在政府规定的清拆紫田村大限前一天,关注组的核心成员又在 facebook 上贴出了一封“ 致各大媒体机构” 的信。村民们希望 9 月 9 日清拆当天,能有大批媒体前来报道,希望“ 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迫使政府全面检讨和改善乡村收地政策” 。
    村民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先做好安置再清拆;二是赔偿加盖的建筑费;三是增加地价赔偿。村民黄先生呼吁反对政府暴力的市民在九月九日到紫田村声援。
    香港的村民们没有跪下哭求青天大老爷开恩,而是用自己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香港政府的态度 与我们常见的拆迁不同的是,同样是政府,香港政府的态度却是克制再克制,没有动用任何公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强权。根据《土地条例》、《铁路条例》等法例,政府完全拥有强制收地的权力。而港府偏偏没有强拆,反而先后派官员下村 40 多次了解民意,直到特事特办,天价赔偿。
    港府的作为并非“ 软弱” ,香港政府的施政考量不但要照顾民意,还得留心来自媒体舆论监督的压力以及议员的非议。因此面对刺激民意的拆迁项目,港府的民意征集详尽仔细,项目进展旷日持久。
    正是因为香港政府的对话、协商、谈判的态度,才让紫田村的拆迁最终达成协议,双方各取所利,和平解决。
    在现代文明社会,冲突、利益、矛盾并行,如何在冲突和利益之间取得共存,协商、妥协是双方都认可的手段。纵观事件始末,村民们通过自己请愿、通过议员、通过新闻媒体、通过公益律师、甚至通过法院不断与港府保持对话、沟通、谈判,最终通过这种商谈模式成功化解了危机,为自己赢得了利益,而港府却没有因此丧失公信力,反得到了更多的尊重。
    另一方面,在商谈过程中,也实现了公民的民主权利——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从而完成了对公民的民主启蒙和民主教育。
    可惜,时间会改变一切。转眼来到了 2017 年。先来看一张图片:

    这种场景在大陆地区是非常普遍的,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但是这是在香港,一个号称自由法治的社会。而这仅仅回归不到 30 年,距紫田村拆迁不过 7 年的时间。
    横州问题源于香港房屋署与创新科技署在 2012 年的研究建议,计划用横洲约 33 公顷棕地(已受破坏的土地,如停车场、货柜场)兴建 17,000 个公屋单位。而这一带自上世纪 90 年代起有乡绅在棕地上建“ 福喜停车场” ,政府的计划遭到当地乡绅反对。于是政府拟修订计划,终于在两年后修订减小了计划规模,令该计划推行。后来,香港房屋署2014年6月向区议会咨询时修订计划规模,仅余占地 5.6公顷土地用以兴建 4,000 个公屋单位,减少约 1.3 万个。该计划现时的施工地点为三条非原居民村的绿化地带,需拆迁当地百多户,现为停车场及货柜场的地段暂被剔出计划。2015 年 8 月,新世界集团申请改变横洲附近绿化带用途,计划兴建私人住宅;横洲绿化带村民在“ 零咨询” 下,获知将被迫拆迁。
    横州争议经由工作组“ 摸底” ,乡绅、政府、开发商等各方面达成“ 妥协” 使得的绿化带村民成为受影响最大的一方。在第六届立法会选举中荣登“ 票王” 的侯任议员朱凯迪还曾表示,他因协助村民调查横州计划而被人威胁生命,甚至是家人安全。与紫田村拆迁相同的是,横州村民也成立了“ 横州绿化带关注组” ,关注组在多次呼吁无效的情况下,在 facebook 向林郑月娥发公开信,信中控诉梁振英政府漠视市民及立法会反对,坚持短期内用《收回土地条例》将几代人的家园尽毁,尽管村民已提出让多方持份者接受的“ 多赢新规划方案” ,仍不被接受,村民已到达走投无路的地步,故发起游行,以三步一跪的方式向林郑表达被迫迁的辛酸,村长更拟由遮打花园跪行至林郑办公室,向社会作出最大的冤诉。


    而这次拆迁,香港政府的做法是在 3 月份举行了一次咨询会,但受到村民的批评,当时受影响的三条村居民在会前到场抗议,永宁村村长陈爱金表示,横洲事件发生至今,运房局局长张炳良都不肯与村民见面,聆听民意,又批评见面会是假咨询。但村民的意见根本没有得到重视,于是曾经站立维权的村民也只能下跪祈求港督开恩。短短的几年,已经完成了质的转变。
    从这两次拆迁我们可以看出,当握有权力的政府不再采取对话的态度时,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消除一切障碍,正所谓绝对的权力造就绝对的腐败。政府不再和民众对话,民众就只能下跪,而下跪的民众更加助长了政府的傲慢和对法律的蔑视。
    当人民一下跪,领袖诞生了,当领袖一下跪,民主诞生了。可如今下跪的是人民。拆迁事件就是香港法治变迁的缩影,从站立到下跪,也是香港人的变迁的缩影,更是香港社会变迁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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